他很慢,真的很慢。

不仅是他的手速,他的作风,他的一切一切。大概是习惯了慢的缘故,所以就连性格也大抵如此。没有人看见过他慌张的样子,没有人见过他焦躁,暴跳如雷的样子,更没有人见过他生气起来气急败坏厉责队员的样子。他很沉静,他很理智,有时候甚至太过于冷静,他会给对手一种冷漠无情,可怕的错觉。

从前慢,现在也慢。

退役后,他每天早上都会雷打不动地去喝早茶。他特别钟爱楼下街区那家,无论早茶还是晚市,问到去哪吃,他总不假思索地报上那家的名字。

就不厌吗。老是那家。服务员都是我们的熟人了。他的副队不满。

那行,你说一家吧。他放下电竞周刊。

算了算了,其他地方都太远了,不去不去。他的副队摆摆手,不跟他折腾。他看着他皱着眉头的样子,觉得甚是可爱。

大概是慢出了规律,他对一切东西都情有独钟。

他很喜欢功夫茶,特别是普洱。每次去到茶楼落座,他总要叫上这两样东西。然后拿热水烫碗筷,洗茶具,盛水,烧水,撕开茶包装,泡茶,给两人的小杯满上,端起到唇边吹几下,再细细品味。他的副队是个急性子的人,这些东西他做不来。所以每次都是他负责斟茶,他负责下点心。

他的副队也是个情有独钟的人,特别是对虾饺。每次拿起铅笔,他第一时间就寻找精点栏的虾饺,然后在那旁边打一个大大的二。

一笼就四个,不够吃,来两笼。

跟他不同,他的副队真是个急性子的人。虾饺上了来,热腾腾地冒蒸汽,他迫不及待地夹起来就往嘴里塞,烫到了又龇牙咧嘴地。

慢点吃慢点吃,这又没人跟你抢。他总要叮嘱他。

一个太急。一个太慢。他们两个要是能中和一下,把这毛病改了就好了。他端起手掌心般大小的小茶杯,如此想道。

他一直都这样认为,直到到有一天,他改变了想法。那天他们又去喝早茶。过马路时,他的副队见前面绿灯数字在一点一点地往下跳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,七六五四,他突然一把拽起他的手腕就跑。

哎呀快点快点快点。今天去晚了点都德那边又要等位了。他的副队一边拉着他跑,一边念道。

车水马龙的大马路,他迷迷糊糊地跟着他跑,那一瞬间,他恍惚过来,他这慢吞吞的毛病是改不了的。不是他不想快,而是他快不来。实在快不来。他每天都要陪一个人喝早茶,他每天都要陪一个人到滨江散步,他要陪一个人走一辈子。他还说过他想去阿根廷的伊瓜苏瀑布,想去巴黎的塞纳河,而这些,他都答应下来了,他要跟他走一遍的。这是承诺,一辈子的承诺,所以这些东西,他快不来。

不但如此。他想道。他还得慢慢来。他一定要要慢慢地,细细地,牵着他的手,陪他走好余生的每一步。

如此想道,他便觉得,他这毛病,铁定这辈子都改不了。

喧嚣城市,独爱一盅两件,一杯茶,一份报纸,一早上。

一生只够爱一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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